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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、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 | 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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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350号)决定,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,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,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,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。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。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。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: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、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、北京铁路分中心;内设11个处室,机关党委(党建工作处)、机关纪委和工会;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(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、结算中心);下设2个所属事业单位: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、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。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: (一)编制、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 (二)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; (三)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; (四)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; (五)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; (六)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; (七)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。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资金(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、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、住房补贴、房改售房款)的管理,主要包括: (一)住房资金归集支取管理; (二)住房资金财务核算; (三)住房资金系统及数据管理。 联系电话(客服热线:010-12329,值班电话:010-8727658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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